为便于群众了解《东丽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池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我们以问答的形式对《资金池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
一、《资金池管理办法》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答:为贯彻《中国足彩网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4号)精神,落实《天津市东丽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19-2022年)》工作要求,2020年11月19日,原区金融局、区知识产权局、区财政局联合出台《东丽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津丽金融规〔2020〕2号)并实施。资金池运营期间推动东丽区完成了质押融资近8亿元,效果明显。结合落实《“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0号)、《天津市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津政办发〔2024〕14号)、《东丽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纲要(2023-2035年)》(津丽党发〔2023〕10号)工作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区域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政策,提升杠杆和风险保障作用,激励和规范各金融机构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推动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助力东丽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出台了《东丽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
二、《资金池管理办法》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通过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力争破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瓶颈,缓解企业融资难的现实问题,切实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三、《资金池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在合作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时,如果融资的企业发生利息或本金偿还逾期,触发了风险补偿资金池的代偿程序,资金池将代为补偿合作机构开展质押融资项目产生的部分风险损失,以撬动合作机构对区内企业的资金投放规模。
《办法》主要分为七大方面的内容:
(一)总则:阐述制定办法的目的、意义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定义,明确风险补偿资金作用、使用管理原则和支持范围。
(二)资金的管理:明确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作为风险补偿资金的主管单位和职责范围;明确资金池运营中涉及的资金管理人、托管银行、运营服务机构、各合作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等各方的职责。
(三)资金的运作:明确风险补偿资金的运作模式、风险补偿项目应满足的条件以及风险管控措施等内容。
(四)融资项目管理:明确合作机构的遴选以及项目申请的流程。
(五)风险补偿与违约追偿及处置:明确资金池代偿、追偿及处置流程,并对追偿工作终止情形进行了明确。
(六)监督管理。明确风险补偿资金池必须专款专用,以及对恶意到期不还款企业及不按规定开展业务的合作机构的处理措施。
(七)附则:明确本办法的解释权和有效期限,并对相关配套材料的制定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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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单位、科室:东丽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
政策咨询电话:022-2498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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