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嘉信商贸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孙梦柔、孙梦瑶、孙浩轩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津东丽劳人仲裁字(2025)第329号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孙梦柔2023年12月27日至年满十八周岁供养亲属抚恤金9750元、孙梦瑶2023年12月27日至2025年3月26日供养亲属抚恤金29250元、孙浩轩2023年12月27日至2025年3月26日供养亲属抚恤金29250元,合计68250元。如不服该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7日
主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