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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丰年村街道防汛应急预案
  • 索   引  号 :11120110000179071K/2023-00009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丰年村街道办事处
  • 发 文 字 号 :津丽丰政〔2023〕4号
  • 主 题 分 类 :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

丰年村街道防汛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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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目的依据

为提高应对洪涝灾害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东丽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东丽区防汛预案》《东丽丰年村街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文件,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丰年村街道组织应对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适用于街域内洪涝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善后处置、应急保障等应对工作


1.3 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为本的,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1.4 ?风险分析

丰年村街道地处东丽区西部,地势低街域内有二级河道1条,汛期降水量大。排水设施存在老化、排水能力不足等问题,遇超量降雨易造成内涝积水,影响居民生活出行如遇持续性强降雨,将威胁到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成立丰年村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防汛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组长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班子成员担任,成员为街道各科室社区负责人

防汛领导小组职责:贯彻执行上级应对洪涝灾害的决定,指挥街域内防洪抢险、排水除涝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修订本街道防汛应急预案方案,储备物资设备,建立应急队伍;做好街道所属河道、泵站、水闸工程调度,组织开展本街道防汛工作,应对洪涝灾害;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宣传培训演练活动。

2.2 工作机构

防汛领导小组下设防汛办公室设在公共安全办(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开展各项工作。

防汛办公室职责:处理防汛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起草防汛有关文件,组织落实防汛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协调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工作组的防汛工作,检查指导开展防汛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修订防汛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负责本级防汛应急队伍调动和物资的调拨;负责防汛抢险、救灾处置情况的收集、上报工作;承办防汛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监测预警

3.1 风险监测

气象、水务、应急等部门和周边毗邻街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密切关注相关气象、雨情、水情信息,随时掌握趋势预测灾害预报、工作动态等信息。日常对泵站、排水管网等防洪排涝工程、重点区域、低洼区域等薄弱环节进行定时巡查检查。

3.2 隐患排查

定期组织对街域内的河道沟渠泵站管网、易积水片区、重要民生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深入排查学校、医院、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防汛安全隐患,针对性采取应急度汛措施

3.3 预警传递

各社区、公安派出所及其他工作人员发现防汛突发事件时,立即向街道报告,并按照街道指示发出预警。

接到市、区层面发布的预警信息后,利用电子显示屏、网络、微信群公众号、朋友圈、电话短信等形式载体向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传递预警信息。停电断网时,采取宣传单、大喇叭、敲门入户等其他人工方式传递。

对老、弱、病、残、孕等脆弱人群的预警传递,要组织人员逐户通知,采取点对点联系或一对一上门传递的方式,确保接收到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4.应急响应

4.1 信息报告

险情灾情发生后,事发辖区内社区、企事业单位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和街道值班室报告,情况紧急时直接向“110”“119”“120”报警;街道值班室接报后立即报告带班领导,按照领导指示报区政府值班室,并通报应急、水务、卫健等部门及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视险情灾情发展情况或严重程度,及时续报事件进展情况

报告内容一般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现场伤亡和人员被困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请求紧急增援事项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敏感信息、现场联系人

4.2分组救援

4.2.1街道工作组

防汛领导小组下设宣传报道、物资保障、防汛抢险、技术指导、医疗救护、转移安置、治安稳定、执纪监督8个工作组,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宣传报道组党建办、网信办负责。主要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抗旱、抢险知识、险情处理、防护自救知识、先进典型宣传等,确保新闻报道的准确性、时效性、真实性;做好舆情监测、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做好对防汛抗旱举措、政策宣传;完成街道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资保障组(财经保障)、财经办(招商)负责。主要负责防汛救灾和生活保障物资的储备、冻结,并落实责任制,确保防汛救灾资金到位,保证汛期可随时调用;组织安排物资调运、抢险人员输送工作;建立、沟通防汛抢险物资渠道,保证物资及时补充到位;做好防汛抢险行动所需运输车辆的协调、组织、调运工作;负责防汛后勤保障工作;完成街道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防汛抢险组织社区党组织各物业公司民兵组织、公共安全办(应急)综合执法大队公共管理办负责。主要负责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包括应急队伍、执法队、民兵、物业公司、社区志愿者等),实施抗洪抢险调动、组织和防汛物资搬运等活动;根据抢险需求,对辖区损坏的公共设施进行维修;完成街道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技术指导组由公共安全办(应急)负责。主要负责了解辖区雨水情、工情和险情,掌握全街河道、重要民生设施的工情、险情,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区、街相关单位;制定除险加固措施和抢险方案,指导防汛抢险物资和设施设备的操作与使用;为防汛抢险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完成街道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疗救护组公共服务办(疫情防控)、丰年村街道卫生院负责。主要负责做好防汛抢险人员及灾民的救护工作;做好洪涝灾害卫生防疫工作,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登记制度,掌握疫情动态,严格处理疫源地;做好辖区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等的管理工作;完成街道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转移安置组由公共服务办(社会保障计生)、公共服务办(民政残联)、?综合治理中心负责。主要负责组织受洪涝灾害威胁的人员就近转移至应急避难场所;保障被转移的灾民生活必需食品、饮水等物资的调拨和供应工作;完成街道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治安稳定组公共安全办(综治)、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主要负责做好群众转移安置时的社会治安、交通疏导和转移后受灾地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汛抢险现场安全警戒、人员车辆疏导等工作;做好防汛期间引起的矛盾排查,及时分析、缓解、正确引导和疏导民意;严厉打击趁火打劫及防汛救灾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完成街道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纪监督组工委、人大办负责。主要负责督查抗洪救灾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监督抗洪救灾过程中人员、物资等是否按照要求管理到位;对行动迟缓以及推诿扯皮、敷衍了事、不担当不作为等情况,视情节严重情况予以追责问责;完成街道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2.2基层工作组

街道各基层党组织设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由各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成员为两委班子成员。

各基层党组织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包括:熟悉街道防汛预案,组织各社区抢险队伍;按照街道领导小组指令,开展各社区防汛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街道领导小组发出洪涝灾情预警信息时,各基层党组织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立即按预警等级安排相应人员上岗,同时将预警信息宣传到户到人,做好防汛查险及人员转移安置准备等工作;做好本社区群众转移安置的宣传教育工作,明确人员转移时间、地点、路线、召集人和注意事项等。当接到上级人员转移命令时,协助做好人员转移的具体工作,迅速将危险区群众转移至安全的避灾场所,当出现交通、信息中断或突发险情时,组织实施自主转移;当发生洪涝灾害时,组织民兵应急抢险,发动群众开展所辖区域范围内的自救互救,并及时将灾情报告街道领导小组;配合街道领导小组做好灾情统计和救济救助工作。

5.?善后处置

险情灾情处置完成后,及时组织清理现场、消毒防疫、疏散人员返回等工作;做好遇难人员、伤员的善后处理及家属抚恤工作配合开展对影响防汛安全的水利设施、水毁工程和因灾毁坏的市政设施、交通、电力、通信、供水、供气、排水、房屋、跨河管线、水文等设施的修复工作,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配合开展灾情统计、灾害调查和保险理赔工作;对使用、消耗的物资设备及时进行检查维修、补充更新

6.?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街道组建防汛抢险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洪涝灾害应对工作。详见附件2。辖区内各社区、企事业单位根据防汛工作实际情况组建防汛应急小分队。

6.2 物资保障

根据本街道实际情况储备防汛所需物资设备,建立台账,明确物资种类、数量、储备地点、负责人、联系电话,动态管理,确保随时可用。详见附件3。

6.3 资金保障

调配专项资金用于街道水利设施更新改造,以及险情灾情抢险救援、防汛物资设备检修、更新补充、毁工程修复,确保专款专用

6.4设施保障

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花园、学校操场等场所作为应急避难场所。详见附件4。

7.预案管理

7.1?宣传培训演练

加大水旱灾害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水旱灾害防御意识,提高水旱灾害自救互救能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定期组织机关、社区志愿者、企业、应急救援队等开展防汛宣传、技能培训应急实战演练等活动,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增强指挥决策、协同作战能力。

7.2 制定解释及修订

本预案由街道公共安全办(应急)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7.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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