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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09:18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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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东丽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促工作、树形象,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较好地完成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文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发布及转发政务信息、政务微博共计299条,内容涉及部门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住房保障信息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9件,全部为自然人申请结转上年3件,答复277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另有5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未经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审签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2022年度未发生安全、泄密等事故。针对区政府办公室交办反馈的情况,确保第一时间纠正,全年未出现逾期修改的情况。

(四)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版块内容更新和信息上传。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监管,依托区政府办日常监管反馈问题,第一时间完善信息内容和堵塞漏洞;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对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9

0

0

0

0

0

27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6

0

0

0

0

0

9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0

0

0

0

0

0

2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4

0

0

0

0

0

14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5

0

0

0

0

0

15

(七)总计

277

0

0

0

0

0

27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2

0

0

1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二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公开容量、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距离领导和群众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有待改进。

(一)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申请信息的能力。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是我们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没有对《条例》的正确把握和深刻理解,就做不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对《条例》学习和理解,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积极协调各科室、下属单位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构,落实人员,切实为办事人员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三)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积极探求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的多样性,特别是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第三部分表中“(六)其他处理?3.其他”中的数据主要汇总了申请人自动撤销申请、要求其“一事一申请”等表格中所列项目未涵盖的办理结果。

(二)及时提醒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我委全年已处理的信息公开件无计收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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