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和平、万新街沙柳北路东侧合膳源酒店北侧建筑物(构筑物)建设人、管理人、相关人:
????经查,你(单位)在万新街沙柳北路东侧合膳源酒店北侧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和《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之规定,于2024年3月15日向你(单位)下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文号:津丽万街行拆字(2024)3号),责令你(单位)限期拆除上述违法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限你(单位)于公告之日起十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仍不拆除的,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强制拆除的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特此公告
附件:1.《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
2.拆除范围卫星图(黄色标线内)及实地照片
?
?
东丽区万新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5日
附件1:
附件2:
主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