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主要开展工作如下:
(一)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条例》要求,商务局认真对产生的信息进行收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工作要点如下:
1.以政务公开助力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1)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告知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情况,及时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2)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服务,提高效率。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
????(3)汇总并统一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2.以政务公开助力供需结构优化升级
????(1)围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移的积极性。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参与度。及时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主动做好解疑释惑和舆情引导工作。
????(2)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发挥牵头部门职能,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
3.以政务公开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1)围绕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细化公开要求。组织实施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及时公开答复全文。
(2)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严格依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创新解读方式方法,运用部门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方式,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法,多角度、全方位阐释政策,提升解读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明确回应主体,做好舆情回应工作。积极做好舆情监测工作,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要认真研判、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并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3)积极扩大公众参与。通过开展在线访谈、意见征集、中国足彩网等,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批评监督,搭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直通车”。进一步完善公众意见收集、处理、反馈机制,了解民情,回答问题,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4)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有针对性的、依照规定形式进行答复。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规范。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二)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商务局认真做好门户网站内容管理系统、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的维护工作,及类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对于可以在网上公开的,在完成保密审批流程后、及时上传发布。发布内容涉及外资、外贸、服务业、商业管理、市场建设等多项业务工作及理论学习、全局工作部署和总结会等,充分展示了商务局的工作动态,同时也对商务局的工作起到了监督和促进作用。
(三)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由本机关的党政综合办公室组成,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东丽商务”官方新浪微博和“东丽商务”官方微信公众号。
(三)制度建设方面
商务局制定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包括信息报送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同时,在工作中不断加强对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明确规定政务公开信息报送的内容、实事求是的原则、报送和公开的流程,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机构建设方面
商务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业务开展,树立商务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成立了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同时,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撰写和上报,为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4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减1 |
3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区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其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监督制约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抓好以下几项工作落实,以强化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对照商务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
(二)不断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维护
按照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东丽商务”官方新浪微博和“东丽商务”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平台建设,增强网上互动功能,提高我局信息发布、查询数量和质量,方便群众了解、监督商务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科室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严格考核,并通报督查结果,以督促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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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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