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津丽环改决字[2025]050801号
?
天津烨赫工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0MAE51JDW9A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649号高跨车间北侧车间
法定代表人:胡家豫
?
我局于2025年3月4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你单位主要从事钢管精整,建设有两套钢管修磨设备,分别配套安装了脉冲除尘器。根据《天津市声环境功能区划》,你单位所在的金桥街道全域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经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2025年2月28日,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经查,你单位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东丽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人员对你单位厂界东侧进行了厂界噪声监测。经监测,你单位昼间噪声排放值为66dB(A),超过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昼间排放限值60dB(A),超过限值6dB(A),属于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的违法行为。
主要证据有:1、2025年2月28日制作的《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证明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监测人员对你单位厂界东侧进行了厂界噪声监测;
2、2025年3月4日制作的《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证明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单位被委托人进行调查询问,确认你单位违法事实;
3、2025年2月28日执法人员拍摄的现场照片,证明现场检查时你单位正在生产,监测人员对你单位厂界东侧进行了厂界噪声监测;
4、《天津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相关业,证明你单位所在的金桥街道属于2类功能区;
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证明2类功能区昼间厂界噪声排放限值为60dB(A);
6、监测报告津丽环监(2025)LJFZ第001号,证明你单位昼间噪声排放值为66dB(A);
7、《中国足彩网协助开展工业企业噪音监测工作的函》,证明本案来源;
8、你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你单位主体身份信息。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排放噪声、产生振动,应当符合噪声排放标准以及相关的环境振动控制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的规定,我局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排放工业噪声时应符合噪声排放标准。
如你单位逾期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东丽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互联网申请渠道为dlqsfj10@tj.gov.cn),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联系人: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 ?址:东丽区先锋东路增48号
电 ?话:84375778
???
?
?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8日
主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