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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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基本情况
二、事故发生单位情况
三、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四、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程度和直接经济损失
五、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六、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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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5年1月8日23时许,天津宝丰建材有限公司车间内蒸养池区域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3.655万元。
事故发生后,市安委办进行了全市通报,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开展工贸领域专项整治,紧盯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涉氯等高风险领域,聚焦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检维修等关键环节,深化危化品、消防、燃气、旅游设施、交通、建筑施工六大行业领域治理。
区安委办提出,对涉及天车、叉车等各类特种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排查,开展危险化学品、工贸、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交通运输、消防安全七大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2025年1月17日,经区领导批示,成立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东丽经开区、公安东丽分局、区应急局、区总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天津市东丽区“1·8”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阅资料、人员问询、调查取证等工作,查清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和有关单位情况,查明了有关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责任,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 天津市东丽区“1·8”事故是一起一般等级的特种设备相关事故。
二、事故发生相关单位情况
事故发生单位:天津宝丰建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9月5日,注册资本410万美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07522322268,法定代表人韦坤林,住所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352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钢筋混凝土方桩、电杆及其他砼预制构件等。
三、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1月8日23时许,天津宝丰建材有限公司车间内蒸养池区域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
管桩的养护工作是指将管桩吊运进蒸养池,盖上池盖,经过一定的温度和时间进行养护,揭开池盖,将管桩吊出。
1月8日近23时,天津宝丰建材有限公司工艺员杨*(死者)在2号蒸养池旁进行试块拆装相关工作。天车司机李*在附近蒸养池进行养护作业,将池盖吊运至2号蒸养池落下。此时,落下的池盖将杨*上半身挤压。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时,所处环境蒸汽较大,视野较差,周边员工发现异常后未能第一时间意识到杨*被池盖挤压。待公司员工察觉发生事故后吊起池盖将人救出,并拨打120救援,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胸部损伤。
四、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人员伤亡情况
此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无人员受伤。
死者杨*,29岁,天津宝丰建材有限公司工艺员,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
(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3.655万元,用于人身损害赔偿。
五、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原因
1.主要原因
杨*在未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的情况下进入蒸养池区域,导致被正常吊运的池盖挤压。
2.次要原因
天津宝丰建材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不健全,事故发生区域现场作业条件较差,进行危险作业未确定专人现场统一指挥和监督,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二)事故性质
综合上述分析和调查取证,认定这是一起一般等级的特种设备相关事故。
六、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责任单位
天津宝丰建材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不健全,事故发生区域现场作业条件较差,进行危险作业未确定专人现场统一指挥和监督,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建议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条“发生事故,对负有责任的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二)责任人员
1.杨*,天津宝丰建材有限公司工艺员,在未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的情况下进入蒸养池区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鉴于其已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2.田*,天津宝丰建材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作为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建议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一)发生一般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1.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天津宝丰建材有限公司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中国足彩网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时刻谨记安全生产是保障社会稳定发展和人民生活安宁的基础,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石。摒弃侥幸心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天津宝丰建材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强化岗前安全教育和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严格实行危险作业内部审批制度,确认现场作业条件、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定专人现场统一指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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