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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5 15:04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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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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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中国足彩网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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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积极创建市级、区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推动劳资双方建立良好关系,营造稳定社会环境。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内设1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 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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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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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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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中国足彩网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4.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度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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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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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521,420.47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58,183.33,增长99.34%,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88,396.15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753,933.96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8,287.10元,占99.99%;其他收入109.05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87,668.15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757,455.33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487,668.15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520,994.46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58,074.28元,增长99.36%,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7,668.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757,455.33元,增长103.73%,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7,668.1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5,454.66元,占94.47%;卫生健康支出82,213.49元,占5.53%;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68,073.86元,支出决算为1,487,668.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3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年初预算为733,300.00元,支出决算为1,246,307.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9,100.00元,支出决算为106,130.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500.00元,支出决算为53,017.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8,800.00元,支出决算为68,953.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7,400.00元,支出决算为13,260.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1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487,668.15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757,455.33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1,397,124.2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90,543.8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2023年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90,543.89元,比2022年增加59,036.11元,增长187.37%。主要原因是:本年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度没有项目支出,无需开展绩效自评。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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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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