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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第四季度)

发布时间:2022-01-27 08:3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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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2022?1 27?????????????????????????????????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

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津丽农(农药)罚〔2021〕19号

?

天津市水医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农药案

?天津市水医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11201100552873282

张文芳?

?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

罚款

当事人主动履行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农药管理条例》 第五十二条

2021年10月28日缴纳罚没款

?2021年10月15日

?2

津丽农(动防)罚〔2021〕20号

王旭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兽药案

王旭



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兽药

?

警告,责令暂停六个月的动物诊疗活动

当事人主动履行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六条

自2021年12月3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不得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2021年12月3日

3

津丽农(农药)罚〔2021〕22号

李建义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

李建义



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罚款

当事人主动履行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2021年12月27日缴纳罚没款

?2021年12月27日

4

津丽农(农药)罚〔2021〕23号

顾小强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

顾小强



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罚款

当事人主动履行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2021年12月27日缴纳罚没款

?2021年12月27日

5

津丽农(农药)罚〔2021〕24号

刘长举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

刘长举



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罚款

当事人主动履行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2021年12月29日缴纳罚没款

?2021年12月27日

6

津丽农(农药)罚〔2021〕25号

赵长利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

赵长利



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罚款

当事人主动履行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2021年12月29日缴纳罚没款

?2021年12月27日

7

津丽农(农药)罚〔2021〕26号

郑德海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

郑德海



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罚款

当事人主动履行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2021年12月27日缴纳罚没款

?2021年12月22日

8

津丽农(农药)罚〔2021〕27号

李长恒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

李长恒



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罚款

当事人主动履行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2021年12月27日缴纳罚没款

?2021年12月24日

9

津丽农(农药)罚〔2021〕28号

朱继革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

朱继革



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罚款

当事人主动履行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2021年12月29日缴纳罚没款

?2021年12月27日

10

津丽农(农药)罚〔2021〕29号

艾井新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

艾井新



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罚款

当事人主动履行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2021年12月31日缴纳罚没款

?2021年12月29日

11

津丽农(农药)罚〔2021〕30号

于春江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

于春江



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罚款

当事人主动履行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2021年12月31日缴纳罚没款

?2021年12月30日

12

津丽农(农药)罚〔2021〕31号

李国文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

李国文



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罚款

当事人主动履行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2021年12月31日缴纳罚没款

?2021年12月30日

13

津丽农(农药)罚〔2021〕32号

贾连甫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

贾连甫



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罚款

当事人主动履行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2021年12月31日缴纳罚没款

?2021年12月30日

14

津丽农(农药)罚〔2021〕33号

刘玉海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

刘玉海



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罚款

当事人主动履行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2021年12月31日缴纳罚没款

?2021年12月30日

15

津丽农(林)不罚〔2021〕001号

天津石湖园艺苗圃有限公司未建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案

天津石湖园艺苗圃有限公司

91120110569318304T

郭喜

未建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

不予处罚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2021年12月8日

16

津丽农(林)不罚〔2021〕002号

天津市万新市政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天津市万新市政有限公司

91120110MA05LMKB3A

孙树元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不予处罚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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