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部门:东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二、部门职责:办理天津市户籍的婚姻登记业务;依据婚姻登记档案补领结(离)婚证;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
三、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天津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四、登记条件: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天津市的常住户口;
2、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结婚和无配偶;
4、双方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5、双方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五、当事人应提交的登记证件、证明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户口簿上婚姻状况应注明是未婚、离婚或丧偶);属集体户口的当事人,携带集体户口本人页(需盖有公安部门户口专用章)和集体户口中国足彩网复印件。
2、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登记机关提供统一格式的声明书);
4、三张同底版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背景为红色)。不得使用合成照、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剧照等。
六、结婚登记程序: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七、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结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
八、受理地点及时间:
东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84376909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九、预约登记:
预约优先(跨区需预约),电话预约和网上预约只接受一个月内的预约申请,电话预约,当事人须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网上预约成功后,请将预约码截图保存。
预约电话:84376909
预约网址:#
十、监督电话:
东丽区民政局:8437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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