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分工
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政全面工作。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定本区涉及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负责全区公路(高速公路、外环线、天津大道除外) 路政和道路运政行政执法,负责全区城市客运管理行政执法;负责全区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内河船舶检验监督管理、渔船检验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负责全区公路工程(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除 外)、水运工程(市级水运工程除外)建设市场及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负责辖区内铁路道口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负责提出区交通运输部门权责清单中有关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具体权责事项;负责组织协调交通运输领域重大复杂案件查处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提出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站点规划布局和设置的意见;负责本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负责组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