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重点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责任部门 |
普法形式 |
1 |
1、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内法规; 2、宪法、民法典; 3、《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 |
局内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
综合科 |
组织培训、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 |
2 |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天津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典当管理办法》《中国足彩网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天津市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1、社会大众;2、地方金融组织。 |
金融运行科 |
在执法工作中,通过说理式执法、发送普法宣传资料等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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