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 ? 为建立东丽区企业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的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依据《东丽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要求,现遴选东丽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合作机构,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机构要求
(一)合作银行
1、合作银行为全国性银行的市级分行或地方银行总行,经营良好,风控能力好,有中小微企业融资专营团队,并具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品政策及业务基础;
2、中小微企业质押贷款余额近两年保持一定的增长,且加权平均贷款利率上浮最高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针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具有优惠的授信条件及相关政策;
3、在具有贷款风险补偿金业务经验的合作银行里择优选择资金池托管银行,设立专项资金账户进行专户管理。
(二)知识产权评估机构
1、经营满五年以上,具有资产评估资质及一定的知识产权运营能力,年度内名下专业资产评估师人数不低于15人,未出现违反诚信经营原则的行为;
2、具备知识产权评估相关工具、专业的知识产权分析评价能力及一定的知识产权运营处置能力;
3、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等金融服务创新案例及操作经验,具备较强的风控能力,能够对质押的知识产权进行风险监控;
4、评估机构费率不超过知识产权融资额的1.5%。
(三)保险机构
1、具有良好的信誉及理赔能力,总公司及市属分公司具备开展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资格的授权,并在银保监机构备案;
2、有完善的知识产权类保险产品体系,以及高效的业务流程和专营团队;
3、保险机构费率不超过知识产权融资额的2%。
(四)担保机构
1、具有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风控能力强;
2、具有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的服务能力或承办同类业务的经验,并有专业团队开展业务;
3、担保机构费率不超过知识产权融资额的2%。
(五)融资租赁、信托、保理等
1、鼓励其他具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及服务能力的持牌金融机构为东丽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融资支持;
2、具有开展融资业务的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风控能力强;
3、设有专营部门/团队开展业务,且费率不得高于市场同类业务的平均水平。
二、征集截止日期
截止日期至2020年11月30日。
三、征集方式
合作机构按要求填写附件《东丽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合作机构申报书》,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书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一式五份,提交至天津市东丽区金融工作局(地址:天津市东丽区跃进路30号,联系电话:022-84973922)电子版材料(盖章扫描件)同时提交至邮箱:dlqjrj02@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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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东丽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合作机构申报书
申报材料清单
天津市东丽区金融工作局
??????????????????????????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