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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街道2018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计划

发布时间:2018-02-01 00:0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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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区安委办中国足彩网编制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津丽安委办〔2018〕2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街道2018年重点工作和具体任务,制定2018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本街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提升高危行业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强化事故预防工作,减少企业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二、工作目标

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要求,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不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有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确保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确保现场检查计划执行率100%,隐患整改复查率100%。

三、执法检查方式

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分为:

(一)日常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状况的综合性全面检查。

(二)专项检查:为解决阶段性突出安全问题,在一定时间内针对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四、职责分工和检查重点

(一)职责分工

我街安监办共有检查人员13人,其中有执法证人员4人,招聘人员9名,分两组,分别负责北于堡、南坨工业小区,共有执法车辆2台,执法记录仪7台。负责对本辖区内由市、区安全监管局直接检查之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无主管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按照区安监局的委托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街道要求各网格单位开展辖区内执法检查,由街道安监办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检查。

2018年总法定工作日1000天(共4人,每人250天/年)、监督检查工作日606天、其他执法工作日176天、非执法工作日218天。

(注: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安全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是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为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事项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

(二)重点执法检查单位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对辖区1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检查。每月保证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对发现隐患必须及时落实整改进度。

2.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132家工贸企业进行检查,在执法检查中优先安排对如下三类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一是在工贸企业分类分级工作中被评定为“中、差”等级的企业;二是在上一年度专项检查中被行政处罚、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三是未完成标准化达标创建的规模以上企业。

3.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生产经营单位

以危化、建材、轻工、建筑施工、木质家具、电子产品制造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和曾经发生过职业病事件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摸底调查,完成我街132家企业职业健康达标建设工作。

(三)检查主要内容

重点对企业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执法检查。

在危险化学品领域,主要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情况;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应急预案的备案、演练和应急装备、器材、设备、物资等配备情况;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警示标志、监测监控、登记建档和属地备案情况。

在工矿商贸领域,按照有关专项检查方案的具体要求,重点检查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落实国家和行业标准情况,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技术措施。

在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领域,在全面检查用人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的基础上,重点检查职业卫生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建立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情况,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警示标识设置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情况;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合格个体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在应急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各单位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档案、应急物资装备配备情况、重大危险源档案管理等。

(四)检查要求

1.对企业开展检查应及时制作现场检查记录;

2.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应及时下达书面整改指令;

3.对整改指令复查的,应制作复查意见;

4.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及时书面移送相关部门;

5.应当依法提请人民政府决定关闭取缔的,应及时向人民政府书面报告。

五、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举措。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努力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使执法人员执法效率和水平得到不断提升。对执法行为严重违规、严重不作为或失职渎职的,按照有关规定问责追责。

(三)强化保障,严格落实执法计划。要充分做好执法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年度执法计划落到实处。积极主动协调,事先安排好执法车辆,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事项,不能以人员、装备、时间不足为由而影响执法计划的实施,确保执法计划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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