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116号)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地热(华明街道)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按照东丽区华明街道集中分布的16个地热井物探成果确定地热资源验证区域,划定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地热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本次登记区域涉及东丽区3个区域,分别为:华明街道、华新街道及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经济区。
四、其他事项
?本次重点登记天津市预划登记单元内地热自然资源面积及自然资源数量、质量等自然状况;国有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所有者职责履行(代理履行)主体及履行方式等权属状况,以及其他事项。登记单元所涉及的街道、有关部门、权利主体等,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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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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