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区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严守三区三线底线,为区域未来发展预留空间,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我局于2025年5月制定并印发了《东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建设用地控制线及指标传导方案》(津规资东丽〔2025〕4号),提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新增建设用地应当通过腾挪现状不符合规划发展的建设用地来实现。按照方案要求,经与现状情况相结合,梳理形成目前东丽区城镇开发边界外腾挪城镇建设用地情况。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于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tjdl.gov.cn/)及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2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止,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可致电84371169,或将意见发送至sgzjdlfj-ghk2@tj.gov.cn邮箱,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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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东丽区城镇开发边界外腾挪城镇建设用地情况将随每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实际情况动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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