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分工
1.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研究拟定人口发展相关规划及政策。负责统筹协调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等领域发展工作。负责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加快东西部协作和对口合作工作的战略、方针和政策。负责综合协调、组织推动本区承担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合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对口支援、对口合作资金,指导、协调本区各部门和企业,开展援受双方跨地区经济联合与协作,以及重点项目的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地区政府代表团来区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东西部协作和对口合作工作完成情况的统计、分析和检查考核工作。(社会协同科)
2.负责制定粮食和生活救助类救灾物资储备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以及粮食储备承储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承担生活救助类救灾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粮食和生活救助类救灾物资储备基础设施监督和管理,组织区级储备粮和生活救助类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制定粮食轮换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供应应急、粮食及生活救助类救灾物资储备统计和综合平衡调查。负责组织实施粮食和生活救助类救灾物资储备监督检查,粮食行政审批的行政确认。负责本区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和组织实施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军地有关部门承担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专业力量建设、战略物资储备、战时转(扩)产、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贯彻国防要求等工作。(粮食物资科)
分管:社会协同科、粮食物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