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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证明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东丽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3年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12 16:39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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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东丽区证明事项清单2023年版东丽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照《天津市证明事项清单(2023年版)》《天津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3年版)》(津职转办发〔2023〕17号)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参照全市证明事项清单情况,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两个《清单》

二、在办理审批过程中所指的“证明”的是什么?

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行政机关或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申请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其他机构出具的、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三、什么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申请人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东丽区证明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东丽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东丽区证明事项清单(2023年版)》对企业群众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事项过程中涉及的属于证明的申请材料进行梳理明确,涵盖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工程建设、交通运输、企业注册等领域的1092个证明事项。《东丽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了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33个事项的证明材料名称、证明用途、需要该证明的单位、开具该证明的单位。

《东丽区证明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东丽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3年版)》如何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东丽区证明事项清单(2023年版)》发布后,各级行政机关办理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不得索要清单之外的证明,同时,企业群众更加直观的了解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需要提供证明的情况和获取渠道,企业群众办事更加高效快捷。《东丽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3年版)》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群众办证多和办证难的问题更快更好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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