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区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完善上下联动学习机制,以局党委会等形式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35次。局党委定期研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通过组织召开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等形式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典型案例遴选等工作,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持续深入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完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工作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重要内容,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点,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研讨2次。组织83个单位党员干部参加并完成天津干部在线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和考试,抽选216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全区集中考法,检验学习成效,实现全区各单位、各级别100%全覆盖。举办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区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班》,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能力。开展“庆祝新中国75周年华诞”线上法律知识等有奖竞答活动4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23.5万人参与答题,活动总访问量30万人次。
(二)持续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落实区委机构改革部署要求,完成区委依法治区办改设司法局工作,及时调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司法协调小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建立健全会议、通报、请示报告等制度机制,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动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听取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2023年度行政执法“典型差案”和“示范优案”学习整改工作,并组织45个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以案整改工作。开展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情况调研,系统梳理工作中的亮点、堵点、难点,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项目挖掘,“当法治宣传邂逅非遗剪纸打造法治文化新品牌”被纳入2024年度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优秀案例,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行政决策更加规范科学。高质量编制2024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6项。组织相关单位对两年来的12项重大行政决策,涉及的45名经济发展等领域专家的综合素质进行考察,进一步推动专家使用与履职。开展2021年至2023年17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工作,全面调查了解、发现、解决决策执行中的问题。组织开展涉企文件专项清理2次,对45件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73件政策文件进行梳理。围绕中心工作,审核区政府各类文件、协议112件,提出法律建议374条。下发中国足彩网规范政府制发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提示,进一步推进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更加完善。制发《司法所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如期完成区、街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组织相关区级部门和街道开展授权街道执法事项评估,提出96项收回建议。组织区级执法单位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认领市级执法单位编制完成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16438条,进一步明确执法单位权责和依据。组织街道评查执法案卷219件,以评查促进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注销56人执法证件,为79名新增执法人员备案执法证件。加强教育培训,制定《东丽区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培训计划》,组织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等参加专题培训、模拟执法等多种形式的培训150余场,共计4000余人次参加培训,全区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行政复议工作成效更加凸显。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开展学习宣传月、专题讲座等活动30余次。在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设立行政复议窗口,积极引导行政争议进入行政复议程序。2024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21件,同比增长123.61%,截至2024年底已办结405件。行政复议纠错率为24.19%,综合调解率为44.48%。组建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积极参与复杂案件研讨,共对15件复议案件提出法律意见50余条,不断提高复议机构办案质量。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内部层级监督作用,共制发工作提示函、行政复议意见书等60余份,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帮助和借鉴。通过专题调研、上门服务、以案释法等方式精准发力,实现行政复议“审理一案,规范、教育一片”的积极作用。提高行政应诉工作水平,主动作为避免败诉,共代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94件,现已审结68件,区政府无败诉发生。
(六)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深化。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全面融合。2024年,各级法律服务平台,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4785件。严格执行《法律援助法》相关规定,全年为群众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56件。制定《东丽区中国足彩网实施“公证减证便民提速”八项措施的工作方案,2024年,共办理各类公证2947件,接待群众15000余人次。多渠道搭建涉企法律服务平台,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企业和职工直通车”“律企同行?法护营商”等服务企业专项活动,组织律师走访企业30余家,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宣传80余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全市首创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公益惠企律师窗口,对初创期企业和招商引资落户企业提供“跟进式”公益法律服务。聚焦各功能区发展难点,与华明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签署公共法律服务框架协议,在天开东丽园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统筹各类法律资源,为园区企业发展、京滨高铁等市区重点项目顺利进行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七)法治社会根基进一步筑牢。高质量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制定《2024年东丽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组织全区各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50余场次,涉及人群3万余人,发放宣传材料5万份。组织区运管局等4家被评议单位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不断夯实普法主体责任。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制发《东丽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组织开展新任处科级干部任前考法、国家工作人员集中考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共计4000余人次参加,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强化基层治理,举办“政法联动?守护青春”“法律明白人”、网格员法治素养“大培训 大练兵 大比武”活动,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打造具有东丽特色的“法治+非遗”普法品牌,制作《大郑剪纸》普法宣传片被司法部选入法治非遗优秀短剧场栏目,并先后6次依托司法部公众号、抖音号及中国普法公众号宣传推广。
(八)平安东丽建设更加行稳致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专项工作、“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为牵引,以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为主线,助推全区107个社区“亚楠调解室”建设工作。人民调解员队伍扩增至853人、增幅150%,基层调解组织工作人员由3至5人扩展到7人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由2人扩展到12人。2024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15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社会治理效能持续提升。推动开展夏季安全百日行动和社区矫正矛盾纠纷排查专项行动等工作,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59次,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综合运用“技防+人防”并重的措施,通过微信、电话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通过开展“月主题周专题”专项警示教育活动166场,一对一心理健康测评328人次,提升教育帮扶效果。
2024年,区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人员,专业背景、业务能力和调解经验存在较大差异。部分调解员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和专业的调解技巧训练,在处理复杂矛盾时,仍存在能力短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尚需完善,缺乏有效衔接,尚未形成整体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全面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持续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效化。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检验学习效果,进一步增强全区党员干部学习践行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法治广场、长廊、公园基层普法阵地和平台建设,综合运用传统方式和新型融媒手段,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群众接近。
(二)全面统筹推进法治建设。扎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有效实施,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动各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职。持续推动重大决策事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制定,严格对决策制定程序和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核,做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收官工作,规范司法所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强化对街道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实效。
(三)深化普法和依法治理。组织全区各单位对标对表,紧紧围绕“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深入总结规划实施情况,高标准做好市“八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抓牢抓实重点对象法治教育,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持续开展“政法联动?守护青春”系列活动,着力提高全民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发挥各社区“普法驿站”阵地作用,进一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完善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资源融合和信息数据收集,统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资源,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深度融合发展,探索建立群众满意度多维度评价机制,保证服务质量,强化服务实效。深化服务企业专项活动,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做好《天津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宣传贯彻,积极推动律师等公共法律服务要素之间的联动配合,打好组合拳,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新格局。
(五)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增强。持续推进《行政复议法》宣传,增强群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加强资源配置,不断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进一步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充分利用听取意见、听证等审理方式及教育、协商、疏导等调解手段,多措并举化解争议。加大监督纠错力度,以监督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重点,持续加强行政复议的个案监督和类案指导,积极引导行政机关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
(六)全面夯实人民调解基础性工作。常态化推进“亚楠调解室”日常工作,做实“三室联建”平台。协同配合区政法各单位,整合多方力量,加强衔接配合,共同提升调解质效。结合专项治理工作,深挖矛盾隐患,加大调解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调解工作的知晓率。以东丽区民心工程为抓手,加强对“亚楠调解室”业务指导,定期组织全区调解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围绕法律法规、调解技巧、心理学等方面内容,邀请法律专家、资深调解员进行授课,提高调解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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